公 告
为认真做好2019年人民路小学招生入学工作,规范办学行为,根据《明升体育》等文件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人民路小学2019年秋学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。
一、招生原则
学校实施义务教育,招收年满6周岁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(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)。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,可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,额满为止。201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不予接收。
原则上户籍在我校学区范围内,符合“两个统一”(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,适龄儿童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相一致)的适龄儿童按划定学区入学。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,其第三代适龄儿童中有一名可视为与父母单独立户,根据实际居住地按划定学区入学。原则上本人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儿童,在居住地入学。学区内期房(2019年12月31日前交房)以购房合同、购房发票和契税发票或回迁安置证明,确权证以及其他附属证明为准,方可接收。
二、学校学区范围
东至五里墩大桥以西,西至梅山路以东,南沿淠河至滨河公园,北至万达广场南围墙,皋城大桥以南。
三、报名时间
2019年8月20日至8月21日。上午8:00—11:00,下午3:00—6:00。(报名截止至8月21日下午6:00,逾期视自动放弃,不予办理)。
四、提供材料
1、房产证(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原始发票);
2、父母和孩子的户口本;
3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;
4、免疫接种证;
5、父母身份证;
6、近两个月的水、电费缴费单。
报名时须持以上证件的原件、复印件,并携带儿童本人。
五、报名程序
领取报名号 → 证件审核 → 登记、领取入学通知书。
六、报名须知
登记并领取入学通知书的学生,9月7日到校分班,办理进班就读手续。
七:其他情况说明
1.婚后无住房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处一室。(1)父母无房证明;(2)三代关系证明(户口本等);(3)仅限1名。
2.属于我校学区拆迁住户在非货币补偿,未确定安置点的,在我校学校报名;已确定安置点,且安置点非我校学区,一律不接收。
3、关于转学生问题,目前我校二至六年级均为大班额或超大班额,学校无空余学位,因此一律不接收转学生。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,分别是金安路学校、丰安小学、九里沟小学、望城岗小学。
4、已经上过一年级以及未足龄的儿童(2013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)不得入学。对家长隐瞒造成的年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后果,由家长自负。一经查实,学校也不再接收此类儿童入学。
人 民 路 小 学
2019年7月23日
人民路小学二0一九年秋季招生入学工 作 方 案
二 0 一 九 年 七 月